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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实施过程中的几个关键性问题

钟和 军

     课程标准即将实验,身在课改实验区又在教学一线的我既激动又十分的期待。从课标培训和各类研讨会上,我发现同行教师对课程标准提出了越来越多的困惑和问题。在自己一年多的课标研修和初步实验中,我也发现在新课标推进实施过程中有许多问题值得大家共同探讨并加以解决。

 开放心态,积极参与,创设适合学生的学科教育”

    问题1:课程标准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标准,您会有哪些心里准备和承受能力?

    答: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信息技术作为技术领域的科目内容并以国家课程形态被确定下来,这无疑对国家的发展以及学生的成长都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能够从事这门科目的教学,我感到十分欣慰,同时也意识到这是相当艰巨而极富挑战性的工作,我深感责任重大,却觉得比以往更加有意义。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的字里行间都在强调教师要树立“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的教育新理念。“教学建议”中指出“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关键在于……更需要每一位信息技术教师在认真研究课程特点的基础上,加强理论学习,结合教学实际,探索出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

    作为一名普通教师,我在细致地研读课程标准之后逐渐意识到这次课程改革不仅仅是教育理念上的重大变革,而且涉及到整个课程体系的重新架构和实施问题。我觉得,这对于曾经以教授计算机技术和操作技能为主要任务的我来说,可能先要迈过自己心里边的那道坎儿——我需要放弃什么又该继承什么?怎样做才能真正落实课程目标,从而对学生一生的基础发展尽到真正的责任?

    为此,在课程标准的指引下我力求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加强课程标准及其所倡导的教育理论的学习,以服务学生的基础发展和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为己任。我要认真把握新课程目标和课程理念的真正涵义,努力把握课程的本质特点,并创造性地落实到课堂教学中。同时我还希望尽可能多地参加各种培训和专题研讨活动,充分交流经验,开阔视野并增长才干。

    第二,正视教师在新课程改革以及教学实践中的角色定位,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进程中,创设适合学生的学科教育,创造性地实施自己有特色的和个性化的教学实践。课程标准强调教师要作为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教学要“关照全体学生”并强调“学生个性化发展”。对此,我觉得在客观了解学生本质需要的基础上讲究教学的策略和方法,使师生关系无比融洽。

    第三,课程标准建议教师要合理选用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技艺提出了要求。对于已有一定教学经历的我,无疑也是一次重大挑战,特别是如何在确保学生获得基础信息素养的前提下,把自主、探究、合作等学习方式,融合到信息技术课堂教学中,促使学生主动发展。此外,如何建立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学习评价体系,也是我正在尝试而努力突破的方向。

    第四,课程标准指出要为学生“营造良好的的信息环境,打造终身学习的平台”,这是对信息技术教师工作的一种很有价值的肯定和殷切的期望。因此,帮助其他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改进课堂教学质量,开发各种有益的校本教育资源、软件平台和组织信息活动等工作,都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校园信息氛围,应当是信息技术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也理所当然是我们日常工作量的体现。

    第五,新课程的内容体系和教学要求有了根本改变,对教师专业发展会有新的要求。要承担起新课程教学任务,在学科素养以及教育技艺等方面都必须精益求精,力求上进。除了不断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并借鉴学习他人优秀经验之外,还要钻研和学习新的学科专业知识,善于发现课堂教学的问题,勤于反思教学行为和教学效果,在帮助学生成长中提升自己的生命价值。

 

  “专业研修,知识储备,在实践中体现课程价值”

    问题2:如何看待课程标准的6个模块?对于选修的5 个模块要有哪些准备?

    答:课程标准的“内容标准”包括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共6个模块。必修部分只有“信息技术基础”1个模块,选修部分包括“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和“人工智能初步”5个模块。必修模块是培养高中学生信息素养的基础,是学习选修模块的前提,而选修部分是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而自由选择学习的内容。

    “信息技术基础”模块对主题“信息获取”、“信息加工与表达”、“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技术与社会”都作了具体要求,列举了典型例子并提出了活动建议,这对教学实施有很强的指导作用。课程标准重新确立了信息技术学科的“基础”内涵,一直以来颇受关注的“信息技术课要教给学生什么?”,现在似乎已有初步定论。教学中要让学生体会到必修内容体系的严整性,确保教学目标达到课标规定的目标水平要求。

    选修部分的5个模块平行设计,相对独立,增强了课程选择的自由度。“算法与程序设计”作为选修内容,符合学生发展的需要,是继承和发展国内计算机教育传统的必要举措,也是国家重视和培养计算机人才的实际需要。把“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作为学习对象似乎代表了某种方向,“计算机程序文化”的内涵理解正在被重新定位和阐述。“多媒体技术应用”侧重学生的实际应用,强调利用多媒体技术手段表现创意、表达思想,实现直观有效的交流。这方面内容是学生感兴趣的,可以为部分学生发展奠定必要的技术基础。“网络技术应用”包括“网络技术基础”、“因特网应用”、“网站设计与评价”3个主题,将可能成为许多高中生选学的内容,一些原理性知识将有助于学生应用于日常生活。“数据管理技术”则强调数据管理和数据库应用系统的基本知识,掌握数据库的建立、使用与维护等方法,一些前沿技术(如数据挖掘、知识管理)的思想方法有可能让部分学生一生受益非浅。“人工智能初步”要求学生学会使用一种人工智能语言解决问题,该模块可能是学生既感到神秘又有探究兴趣的专题,但由于条件限制则可能要用相当长一段时间去建设。

    在自由选课的方式下,多数学校可能根据师资水平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只开设1~2个选修模块的课程内容,而其他模块可能由于长期没有受到众多关注,有可能出现模块弱化的倾向。另外,必修与选修的内容有交叉重叠的地方,但这些内容在不同模块中会有不同的目标水平要求。例如“信息技术基础”、“网络技术应用”都涉及搜索引擎,但“信息技术基础”模块侧重从使用者角度看网络检索效率等问题,而“网络技术应用”模块是从工具原理层次看问题,两者形成对搜索引擎相关内容的错位。教学中,要灵活处理内容的螺旋递进、重叠交错以及深度和广度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可以参考课标组编写的《课标解读》一书。

    对于5个选修模块,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和拓深专业学科知识,进一步了解相关前沿技术的进展情况,开发有用的课程资源,在贴近学生日常生活和社会需要的前提下选用合适的信息技术手段(如电子学习档案袋)组织课堂教学。我打算把分层导学、自主学习、专题探究和合科学习等方式恰当运用到信息技术课堂,促使学生主动学习、主动建构知识。我主张信息技术教学不仅仅是帮助学生获得知识和发展技能,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追求积极向上的、高质量的信息生活和学习。

 

  “多些鼓励,多些支持,我们会做得更好”

    问题3:您对课程标准实施有怎样的期待?课程标准在教学的哪些方面有明确的指导作用?

    答:课程标准在内容体系、课程目标及基本理念等方面基本符合新课程改革发展的特点和需要,但是在实施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阻力,在取得社会认同方面要有一个持续而漫长的过程。同样,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也要经历一个从实验到成型再到成熟的艰辛历程,高中信息技术课堂更要走过一个艰难漫长的建设之路。与此相配套的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的重建工作也迫在眉睫,需要更多人付出辛勤的智慧劳动。

    我希望,课程标准在实施中要有一个健康的、自我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运作机制,需要营造一个生动和谐的课改环境,在制度上为教师提供更多教学自主权。诚然,教师素质的整体提高对于课程教育价值的实现和学生信息素养的提升是很关键的因素。但在课标实施中应当考虑到信息技术师资水平状况以及整体承受能力,切忌盲目拔高要求。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和开拓实践应服务到位,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多些宽容,多些理解和多些帮助。只有千千万万教师主动参与并积极投身到新课程教学实践当中,新课程改革才会有真正实现的可能。

    课程标准在教学实施中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特别指出“信息技术课程由计算机课程发展而来,……已经由单纯的技能训练上升为全面的信息素养的培养”。课标专家组在课程目标、课程理念以及课程实施与教学评价等方面已经作了深入、详尽而具体的解读与说明。在课标实施中,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专家是否有必要通过合理有效的新课程教师培训和案例导引等方式,不断指导我们的教学实践,帮助我们不断总结和反思自己的教学,在教育理念、教学行为及学业评价等方面更加贴近课程标准的精髓。

    我希望课程标准能对教材的作用及创造性使用、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把握、教学案例和课程资源的共创共用等方面给予明确指导,在教师专业发展方面提出一些具体可行的、积极引导的建议和措施,帮助我们在完成课程标准要求的前提下个性化地发展。这对于我们在教学实践、目标落实、自我发展和新型师生关系的建立等方面都将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做我能做,以评促学,建设有特色的课堂教学”    

    问题4:课程标准对教学评价提出了要求,实现起来会有哪些困难?

    答:谈到教学评价,人们总会追问“信息技术科目何时纳入高考?”等类似话题,有人甚至断言“不进入高考学科地位无从谈起”。在如今教育大环境及社会评价之下,这些问题普遍又极其正常。但信息技术课程长期以来都处于十分动荡的发展状况,各地信息技术教育水平发展极不平衡,至今也没有人能提出完整可行的高考或会考方案,仓促之间让信息技术科目提早进入高考范畴,对尚在襁褓之中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并不见得是好事,或许可能更多是一场灾难。大规模的高考会考或许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去探索、发展和成熟。另外,信息技术课程的教育价值绝不会仅等同于科目考试,作为教师我更加愿意关注如何通过教学评价的有效实施,实实在在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这可能会更加切实可行。

    课程标准强调“应围绕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规定的培养目标评价教与学,保证信息技术课程目标的达成”,提出了三个评价原则“强调评价对教学的激励、诊断和促进作用,弱化评价的选拔与甄别功能”、“发挥教师在评价中的主导作用,创造条件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评价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的创造实践”。显然,课程标准力求教学评价在课程目标的三个维度上进行,强调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具体表现、情感体验以及学习成果的综合评价,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现状和发展水平。

    课程标准倡导下的评价理念和评价方式,强调关注学生成长轨迹的真实记录和检验信息素养的发展水平,这对教师的教学评价能力提出了崭新的要求。教师组织教学评价、驾驭课堂的水平和能力,将成为主导教学实践和影响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因素。在教学中,对于那些有潜质、有才华的学生,可以通过多样有效的培养途径,提供合适的发展条件,确保他们有机会接触到并学习更高层次的知识,在教学评价中要对这些学生有所区别对待,鼓励他们拔尖成长。教学中要善于把学生群体的个体差异转化为可利用的教育资源,学生在合作学习和集体工作中的表现在评价中应有所体现。

    另外,课程目标如何有效渗透到课堂教学、单元学习、主题活动等环节中?如何通过教学评价促进课堂教学目标的落实?如何根据教学目标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评价量规,从而客观地诊断并促进学生信息素养的发展水平?如何采用作品设计、项目作业或实践活动等考核方式,来评价学生使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过程、方法和能力?……所有这些要实现起来都有不少的困难,但值得我们认真去探讨和实施。同样,目前的许多考试评价方式也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教师的教学评价、学生的学习评价的效率和质量,例如先前提到的高中信息技术能否进入高考科目等话题都有可能成为当前课堂教学实施和评价的导向性问题。

    因此,课程标准所倡导的教学评价的复杂程度以及工作强度、教师的整体素质以及教学评价能力和水平、与新课程改革配套的考核评价机制,都将直接影响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质量。
   
当然,关于新课标实施中的问题又何止以上这些,但只要我们在不断面对问题的时候,能积极思考并主动寻求办法去解决问题,那就会得到许多有价值的东西,信息技术课程和课堂也将焕发出新的朝气和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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